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
关于在全区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源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决定暂停我区的活禽交易和宰杀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暂停时间:2020年1月25日零时开始,结束时间根据外环境监测情况另行通知。
二、暂停范围:全区范围内农贸市场、超市、活禽专卖店和餐饮店等活禽交易和宰杀场所。
三、相关要求:活禽交易、宰杀暂停期间,全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、超市、活禽专卖店、餐饮店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、活禽交易及宰杀行为,拒不停止经营的,一律依法立案查处,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,请社会各界自觉遵守。
特此通告。
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
2020年1月24日